revive
常用用法
- revive的基本意思是(使)恢複生命及活力。可指人從接近死亡的昏迷休尅的狀態恢複過來; 也可指將要枯萎或死去的動植物複活或再生; 還可指被壓抑的精神或感情重新恢複,以及不夠繁榮興旺的國家、工業、藝術、時尚等恢複到原來狀態。
- revive既可用作不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,可接名詞、代詞作賓語。可用於被動結搆。 返回 revive
v. (動詞)
词语辨析
- 這組詞都可表示“使恢複”。其區別是:
- restore指通過治療使某人恢複知覺、健康或精力; revive專指使人從瀕死狀態中複活,也可指精神等重新振作或藝術的複興,側重廻到原先狀態; revivify指正常人增加了新的活力或瀕於枯竭的事物又獲得了新的力量,但不一定恢複原態; resuscitate常指努力使快死的人恢複知覺,引申指使生命力將要枯竭的人或物恢複活力。 返回 revi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