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mells
常用用法
- smell作“嗅覺”解時,表示鼻子聞出或分辨氣味的能力,用作不可數名詞。
- smell表示“氣味”時,既指好的氣味,又指難聞的氣味,用作不可數名詞。
- smell還可表示“聞,嗅”的動作,一般用單數形式。
- smell用作及物動詞時,表示“聞到,嗅到”,指聞某人或物以分辨其氣味,也指“聞出”某人或某物的氣味。引申可指“覺察”到某事。接名詞、代詞、動名詞或that/wh-從句作賓語或同源賓語,有時可接以現在分詞充儅補足語的複郃賓語。
- smell用作不及物動詞時可表示“有嗅覺”; 也可表示“散發出…的氣味”,作此解時可接as if引導的方式狀語從句。
- smell用作系動詞時,具有被動意義,接形容詞作表語。
- smell用作感官動詞,表示感受到的結果時,通常不用於進行時。用作動作動詞,強調動作的目的性和動作過程時須用於進行時。smell不可用於現在完成進行時,可用於現在完成時。 返回 smells
n. (名詞)
v. (動詞)
词语辨析
- 這組詞的共同意思是“嗅”。其區別在於:
- 1.smell更強調嗅覺,而sniff更強調嗅覺器官。所以smell可用於表示“有無嗅覺”,而sniff可表示“吸入”。
- 2.smell可表示“散發臭味”,而sniff可表示“鼻子裡哼了一聲說道”,引出直接引語,而smell無此意義和用法。 返回 smel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