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cness
常用用法
- public用作形容词时,基本意思是“公众的”,指存在或出现在众人面前的,引申还可表示“公共的”“公用的”,往往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为全社会服务的,在句中常用作定语,有时也可用作表语。
- public还可作“公开的”“当众的”解,指向众人公开或某事物众所周知。在句中常用作表语。
- public无比较级和最高级。
- public用作名词时表示“公众,民众”,是集合名词,常与定冠词the连用,有时也可加不定冠词,但一般不指具体的人,没有复数形式,与之连用的谓语动词或代词依侧重点不同可用单数形式或复数形式(视为整体时谓语动词用单数形式,指某些群众时谓语动词用复数形式),但在美式英语中只能用单数形式。
- public可指某一方面的或某一部分的“大众”“群众”,尤指对某项活动有着共同兴趣的一批人,作此解时, public前可以加不定冠词,谓语动词一般用单数形式。
- public前可以有名词所有格、物主代词等,可以用its或their等指代,译作“他们”。 返回 publicness
adj. (形容词)
n. (名词)
词语辨析
- 这两个词前加定冠词the都可统指“人民”“公众”。但the people多少含有一些政治色彩。 返回 publicness